港股上市新制度:“同股不同权”上市被接纳

2022-01-18

         2020年1030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发布公告表示,新豁免安排下,采用法团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合资格发行人也可在香港申请第二上市。

  港股上市制度改革又进一步,将拓宽二次上市公司“同股不同权”的适用范围,此举可能吸引更多中概股回流。腾讯音乐、有道与虎牙可以回港上市了?

  这项制度适用公司须是20201030日或之前在纽交所、纳斯达克或伦交所第一上市的大中华发行人,且控股公司必须持有至少30%的投票权。 

  这意味着在港二次上市的中概股,可以由只持少数股权的企业股东、以特殊投票权的方式控股,而不必如同股同权公司控股股东那样持股超过50%。此前,这一特权只适用于个人控股股东。 

港交所对此类公司有额外限定条件:

 其一,公司市值至少400亿港元,或至少100亿港元,但其最近一次经审计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10亿港元;

 其二,必须为“创新产业公司”,以证明合适上市。

 其三,必须能证明发行人监管地的法律、规则以及其组织章程文件,整体符合若干的股东保障水平。 

若此类发行人日后股份交易永久转移到港交所的市场,有关豁免即告失效,发行人将被视为双重第一上市,并须在一年内达至适用的《上市规则》要求。

 大部分回应人士在原则上均同意应允许法团受益人享有不同投票权,但对于应如何在依照港交所的初衷下切实推行其建议机制,以及是否需要作出修订(如需要,应作出哪些修订),则各有不同的看法及期望。

 最后香港交易所决定,给予市场更多时间深入了解香港对于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上市公司及其控权人方面的监管方式,同时亦给予监管机构更多时间去监察现行《上市规则》第8A章下的制度是否如预期般运作。

 根据港交所新规,这些公司都在纳斯达克市场做第一上市,第一大法团股东持股都超30%。其中,有道市值超100亿,收入超10亿美元,业务重心在内地;腾讯音乐市值超400亿,业务重心在内地;虎牙市值接近400亿,收入超10亿,业务重心在内地。

 大多“创新产业公司”都是在一个广阔的“生态圈”中营运,相关“生态圈”的领导者策略、愿景和协同效应将对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接纳此类股权架构将对上市申请人及控股公司多有裨益。

 能否在将独角兽公司顺利分拆上市的同时仍然保有对这些公司的控制权,成为内地新经济巨头选择上市地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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